法律上如何追收合同應收賬款?國家掃黑除惡把追債公司打掉之后,追討應收賬款,基本就只能依賴法律途徑了,具體如何操作?我們簡要來闡述。
一、代理律師的選擇
1、律師的專業方向分很多種,經濟糾紛律師、婚姻法律師、刑法律師、建設工程律師、知識產權律師、涉外律師、執行律師等,簡單的法律問題呢,每個律師應該都能處理,如果是復雜的法律問題,建議就找專業領域的律師。
2、合同應收賬款,涉及兩個領域,一是合同法領域的問題,二是強制執行領域的法律問題,畢竟大部分案件都執行不到錢嘛,所以打官司一定要有執行思維,要提前有執行思維,大部分律師的能力都是重訴訟輕執行,費盡心思把官司打贏,體現律師的價值,執行一般就是交給執行法官處理,律師和當事人一起坐等結果,這是大部分案件的現狀。
二、證據的收集
1、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法庭就是用證據來說話,合同應收賬款的證據,主要就是合同、付款憑證、送貨憑證、發票、對賬單、溝通記錄(QQ聊天、微信聊天、短信、電話錄音等)
2、財產保全財產線索的收集,為了避免老賴轉移財產逃避執行,在訴訟過程中做好財產保全至關重要,大部分地區的法院,財產保全還是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財產線索。所以要通過各種方式收集調查到被告的財產線索。

三、強制執行
1、判決后沒有主動付款的,一般都要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從法院提供的大數據來看,進入執行的案件,70%以上無法執行到錢,顯而易見,法院執行不到錢,并不是被執行人真的沒錢,有些是提前轉移隱藏了。當然,也有一部分是確實窮。
2、我們要了解法院強制執行的操作模式,就能明白擅長強制執行的律師介入執行案件有多重要。執行立案后,執行局流水線操作,先線上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同時發執行通知書給被執行人,要他給法院申報財產,大部分被執行人是不會理會法院通知的,執行局查到了財產就會查封、凍結、扣劃,但是這有個時間差,查到到實際控制住,有些會有一個月的時間差。這中間只要被執行人不想被執行到,他可以做很多動作。
3、執行局一般是網查2-3輪,但是法院執行查控系統有很大的不足,就是只能查到查詢這個時間點還在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之前已經轉移的,就查不到,必須要到線下現場補充調查,比如,查銀行流水,要到銀行,查房產交易記錄,要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而銀行及不動產、各個財產登記分散在全國各地。
4、法官執行案件太多,一般不會去全國各地跑現場調查,雖然法律有規定,要窮盡調查措施。法院內部人的說法是,你不能指望一個政府公共服務產品能幫你做完所有的事情,這還是要依托市場解決,言下之意就是還是要律師來解決線下的調查工作。誠然,國家為了解決執行難,出臺了各種政策,促進律師介入司法調查工作。
5、執行法官不會擴大執行面,如果老賴把財產轉給了他母親,公司把財產都轉給了公司股東,想要擴大執行老賴的母親,擴大執行公司股東,都必須要再打官司,拿到新的判決書。執行法官是不會做這個工作的,這也不屬于執行法官的工作范疇。
6、刑事手段追款,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職務侵占罪、逃稅罪等,是追合同應收賬款中常用的罪名,一旦涉及刑事坐牢,絕大部分老賴都會付款。當然,一般都要律師來推動。
如何追收合同應收賬款?鑒于大量案件打贏官司執行不了,所以該類案件一定要有執行思維,擅長訴訟和執行的律師,能最大程度的幫助合同應收賬款的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