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否一定要請律師?請律師有什么作用?這個問題,很多人在打官司之前有疑惑,可以打個簡單的比方,生病了是否一定要去看醫生,還是自己買藥吃?這樣就比較好理解了。
打官司不是必須要請律師,沒有法律規定,一定要請律師才能打官司,但是請律師,能最大程度上的幫你把官司打好。
首先,律師懂打官司的流程,懂法律,不再需要你自己去費心費力,跑法院,研究法條,話說,雖然你認識字,看得懂法條上的字,但是不是認識法條上的字,就能真正看懂里面的意思,更別說靈活運用了。
其次,打官司是有程序要求的,每個程序對舉證責任都有要求,錯過了程序,很多時候就沒有挽救的辦法了,有些人二審都打完了,拿著輸掉的判決書,跑過來說我有證人啊,我要證人出庭作證,我還要申請鑒定啊等等,但是在打官司的程序上,這些都應該在一審時提出,錯過了程序,法院不會再理會了。
再者,法律是一個很博大精深的體系,有些人去聽過一兩次庭審,就以為自己都會了,然后自己來,卻不知自己一知半解,考慮是不周全的,不少人一審不請律師,輸了官司后,二審高價聘請律師,但是因為一審基礎沒有打好,導致二審時律師很被動,增加了很大的難度。打個簡單的比方,民間借貸案件,基礎法律關系相對簡單,但是如果對方辦理了離婚,把財產都轉移到了配偶,或者子女名下,最終沒辦法執行到錢,怎么辦呢?這就需要精通法律的律師才能處理了。復雜的官司,有時候就像解幾何題目,有很多種解法,對法律熟悉,經驗足的,能靈活運用的律師,才能找到最簡單的有效的解法。
最后,跟法官的溝通,也需要技巧,法院案多人少,法官也是居中裁判,不可能去幫你想問題,解決你的難點,你不懂法,也不明白法院的狀況,就很容易被法院忽悠,有時候法院該做的事情沒有幫你做,或者做錯了,你也不知道,而律師知道法院的運作規則,懂法知法,法官對律師就不敢隨意忽悠應付。
打官司一定要請律師嗎?請律師有什么作用?
上文的簡要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