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財產保全也應慎重
申請財產保全也應慎重
申請財產保全是我國法律賦予訴訟人基本的權利,而申請財產保全也是許多訴訟人會選擇的重要手段,特別是對于經濟案件來說,申請財產保全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保證后期勝訴后獲得自己應對的經濟利益,而避免對方轉移和藏匿財產造成即使勝訴還依然無法維護自己權益的情況發生。
但是,申請財產保全是否沒有風險,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因此我們在申請財產保全的時候需要特別慎重,避免出現可能的風險。
申請財產保全的風險
1、申請保證金的風險
由于我國對財產保全的制度規定,財產保全申請人在提出申請的時候會按照規定來繳納相應的保證金,而這部分保證金作為申請的時候就必須提前繳納給法院,在發生錯誤申請而對被申請人造成較大風險的時候是可以依法賠付給對方的。
2、法律風險
申請財產保全會讓法院對對方的財產執行相關保全措施,如暫時性凍結對方的銀行存款等,這些措施都可能會對讓對方的經濟和生活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如果我們的財產保全措施未有正當和必要性,而確實申請財產保全給對方造成較大損失的,將會可能被對方訴訟,控告我方惡意申請財產保全,將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此,我們在申請財產保全的時候,一定不能隨意申請,需要符合相關的條件后,在確實可行的情況下才依法申請,否則將可能對我們造成較大的損失和帶來不必要的風險。


